扶摔倒老人反被诬陷,上门取货_123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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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5-02-28 并购重组 4 次浏览 0个评论

扶摔倒老人反被诬陷,上门取货_123随叫随到

有医保的老人倒地后会诬陷扶他起来的人吗?

看见老年人摔倒,先观察一下,他摔的程度,因为有的摔骨折或者有病发作是不能谁便扶起来的。如果有几个人同时看见,就不怕,因为可以互相做证,如果是我一个人,就需要拍照或者拍视频,同时报警。再处理。

对于这些提问,己经反复提问,己经把广大百姓心里,特别是哪些助人好心人讲到心里都凉了,不知是叫人行善,还是袖手旁观,同时,南京的那个法官一句话,不是😁你碰到的,为可扶?如果这样的话,大家都知道,心寒呀!

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现在有些老人真让人讨厌,而且说句粗话有的根本就不做人事,甚至骂一句有的几乎就不是东西。尊老爱幼你让人怎么去尊他?以老卖老他爱幼了吗?特别是有极个别(其实不是少数)的老妇人,打扮的妖艳古怪扭扭捏捏,言行举止尖酸刻薄,稍有点不随意就强词夺理无理取闹,骂人恶毒致极。说真的都让人作呕!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助人为乐这个词变成了助人为仇。你借钱给亲戚朋友吧,你要用钱你还不能要,要了就说你小气不够朋友。你扶倒地的人吧人家还倒打一耙最后还赖上了你。你花钱买个座想休息休息吧,你还不能坐还要让给似老非老的人,你能不让吗不让试试?我要说再遇上上面这种人这些事,千万不要惯着他们要好好的给点颜色给他看看。

之所以,之前今日头条不是出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吗,那就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是什么?这就像这件事情一样的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之一。明明是在做好人好事的,结果,居然,竟然被人讹诈了,大家说这社会还能做好人好事吗?这是一方面,然而,最可怕的就是当这件事情到了官方手里时,官方如能调查清楚后还好人好事者一面正义旗帜的,那,好人好事归根结底还是得到很定的,然而,如像第一次的那样好人好事亲历者,居然,竟然被官方判了赔偿之罪的,那么,好人好事的谁还敢去做呢!所以,我认为,当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情时,官方首先要切底地调查清楚,反正,现今的电子眼多得是,所以,绝不能冤枉做好事的见义勇为者,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人情味和正义感,相反,只会让社会走向极端,因此,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时,请官方慎重加慎重,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人们才绝对的尊重和信任公权力的!对吗?

这样的事情还真难死人!我曾经在水中救过两个孩子,也曾经以各种方式帮助过很多老人。现在我已66岁了,坐公交车只要看到年龄大的,带小孩儿的,我都会给他们让座。看到网上经常报道不良老人的事情,心里很难过。希望这只是个例,尊老爱幼的美德还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推行下去,否则,我们何以为人?

在道德舆论上予以谴责和鞭挞,让这些缺德之人身败名裂、臭名远扬。在法律上,要追究这种蛇蝎之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定为诬陷他人的诽谤罪,图谋敲诈别人财物的诈骗罪等。让这种无良小人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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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孩子清白之后,一定要加大力度宣传,同时要把讹人的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只要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老人,会失去很多待遇,比如说子女不得做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子女的子女同上,比如说本人不得免费乘车,不得享受相关老人优惠等等。

明知道被讹,报警了吗?警察要坚持正义吧,深入了解,走访知情人,把讹诈者绳之以法并在电视栏目播放真象,公布讹人者头像,职业,住址等,让歪风邪气彻底暴光,让正气充满社会!

#提问律师天团#扶起老人却遭诬陷该怎么处理?

所谓“这几年发生了很多起帮助老人反被诬陷事件”,这是一个伪命题。虽然媒体频见炒作,但查证属实的我未见过一起——南京的彭宇不是,淮南的女大学生不是,所谓的“天津彭宇案”、“金华彭宇案”,等等,他们都不是。媒体上所谓的帮助老人反遭诬陷,其实都是一家之言,自己撞了人又不想赔偿,便利用自己的媒体优势造舆论,说自己是农夫,对方是蛇。这是这几十年拜金主义盛行所导致的诚信缺失的表现。这种事情,在法庭上比比皆是,一方作了错事,违了约,甚至借了人钱,若对方没拿出充分证据,是绝不肯认账的。目前舆论所谓的扶人反被诬之风,只不过是这种诚信缺失之社会现象的冰山一角。

其实,若真发生了被讹,不理他就是!他想拿到钱,一是以武力相威胁,二是提起诉讼。对于前者,报警便是,然后起诉他敲诈勒索;对于后者,只不承认便是,他欲胜诉,必须提供证据,你没撞他他到哪找证据?目前所谓讹诈成功的案例,其实是被“讹诈”人理不直气不壮,底气不足,赔了钱然后在媒体上反咬一口,说对方诬陷讹诈自己。此不过是阿Q精神胜利法之再现罢了。

这个问题其实比较纠结。在路边发现老人摔到倒,到底是该不该扶起来。我发现有部分网友现在扶之前是拍段视频,或者是拍照以防万一。这种做法也值得借鉴。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如果我发现有老人摔倒在地,第一反应不是去拿手机,或许是本能反应吧,会第一时间上前查看询问老人,如果没受多大伤,就慢慢把他扶到路边。如果受伤很重,估计我就打电话报警了,不是说不扶,扶了会发生二次受伤,而且以一个人的力量,有时扶不起来。这是还是报警或者拨打120比较好。能联系到老人家人就更好了。有段时间网上传有扶起老人遭到诬陷,这种事情不排除。但是毕竟是极少数老人这么做,还有些时候老人受伤记不起自己怎么受伤,刚好清醒点发现有人扶起自己,误以为是帮扶者把自己弄伤了。但这种事情发生几率太低,大多数老人还是讲道理的。呼吁一下,不要因为一些发生率极低的负面事件,就把我们的传统美德给丢了。

女大学生扶起老人反被诬陷,证明清白后提出赔偿五万元,过分吗?

不过分,要少了!这种人渣比病毒都可恨!病毒只是感染人得身体,药石可医。而这类人渣污染的是我们的道德能使人类道德沦丧,就像当年的彭宇案。如果大家都对着类的事件熟视无睹,那么你的年迈的父母,弱小的孩子在遇到类似的危机的时候,就不可能的到救助!对这样的人渣,赔付都是轻的,最好是把他们曝光,让他们受到全社会的唾弃!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就是讹人的成本太低了!

证明清白提出赔偿五万元,过分吗?不过分。她有权在自己的名誉和精神都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向施害方提出赔偿。但是,我认为做了好事,反被诬陷和起诉索赔的受害人,如果都由他自己在证明清白后提出赔偿,这实在是一种让其本人,也让看客们感到悲哀的事情。如果她无法证明她的清白呢?那谁又能来还她一公道呢?所以,应该立法明确规定,凡是起诉诬陷他人索赔的,在查明其诬陷事实后,法院应该直接按照其索赔金额的一至十倍反赔给被其诬陷的人。这样,一些遇事想随意诬陷他人的人,是不是会有所顾忌而不敢轻易施害呢?

对诬陷者必须严惩,应予以重判,还被诬陷者一个清白,并加百倍的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简直微乎其微。要是被讹成了那可不是五万的问题了,五十万甚至一百万都是它。所以必须赔偿五十万以上,绝不给讹人者喘气的机会,罚他个倾家荡产。

对于这位女生扶起老人反被诬陷,警察为她证明清白后提出赔偿精神损失五万元,我要为她的行为点赞。善心不能被欺负,倒下的良心必须要靠法治扶起来。

如果女生不能证明清白,是否就得被老人和老人的儿子媳妇讹上了,损失点钱倒还是小事,关键是人生清白有了污点,这种精神损失谁来弥补?

幸好周边还有监控,幸好警察还她清白,让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赔偿,这是对于讹诈者最好的惩治。根据《刑法》,讹诈罪属于敲诈勒索罪,2000元以上就可立案,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位老人和他的儿子媳妇,应该是够得上《刑法》数额较大的标准。对于这种良心缺失的老人和儿子媳妇,一定要依法严惩,要让他们付出昧良心的代价,要让他们感受到诬陷他人的代价,绝不能轻轻地教育几句就了事,这会让好心者心寒,让昧心者胆壮。

每每看到这种新闻,有时候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生而为人,总得有点良心,有点道德。这位女生开了一个好头,我们都应该态度鲜明地予以支持,支持她合情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支持她立场坚定地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倒下的良心需要法治来扶起,助人的善心必须法治来保护,绝不能让好人蒙冤受屈,绝不能让坏人逃过处罚。

网上居然还有人说这女生过分,我真想让说过分的人自己去试试明明做了好事却被人诬陷的滋味。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守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公德秩序,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我坚定的支持这位女生提出的精神赔偿 数额甚至可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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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勇于扶起跌倒的老人,精神勇气可嘉,值得表彰。但是,这位被救助的老人,却不知感恩,竟反诬女大学生有过失,纠缠女大学生赔偿经济损失。这真是有失天理!这位被女大学生扶起的老人的不耻行为,应予以谴责!

试想,如果由于多种原因,女大学生不能还原事发经过,不能自证清白,那岂不是真被这位老人诬告成功,被其亲属要挟高额赔偿?对方的味囗有多大,可想而知!

真象大白,女大学生松了一囗气。但是,女大学生的名誉受损,精神受伤,心情沉重。救了人,做了好事,却被讹诈,闹得满城风雨,实在想不通。于是,决定反诉恶人,要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对于女大学生的这个举动,广大网友都表示坚决支持!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赔偿5万元,太少,至少增加4一一6倍,真正让不知好歹、不知羞耻的人尝到“苦涩”!

支持正能量,鞭挞假丑恶!

五万太少了,谈不上过分,十万也不多!社会风气、老年人的声誉,全被这些害群之马破坏了。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个个谈扶色变,社会风气每况日下,不但被讹者深受其害,整个老年群体也被其污名化、苦不堪言。年青人厌老仇老之风日益渐长,公交车上无人让座,遇到困难少人出手相助。如此严重的后果,岂是三二十万能够补偿的。之所以讹人现象层出不穷、司空见惯,其根本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倘能严查重处,他们还敢如此肆意妄为吗?所以我认为,罚他十万是轻的,只是敲个警钟,倘若故技重演,罚他(她)个倾家荡产也毫不为过!只有这样,才能惩恶扬善、扶正驱邪,净化社会风气,还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

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常州84岁的老人自己骑三轮车在一拐弯处,因操作不慎而翻车,当时倪先生正好在场,他便立即把老人扶起来。这时老人的侄女开车经过此处,见此情景,不但不去上前感谢倪先生,反而一口咬定,老人是被倪先生撞倒的。倪先生好心好意,也没有计较这么多,还主动把老人送往了医院,垫付了2000元费用。

倪先生从医院回来后,向交管部门反映这个情况,通过调取监控和现场勘察,澄清了事实,老人不是倪先生撞的,是年老昏花,自己翻车的。老人家属蛮横无理,硬是冤枉是倪先生撞的,还要找上级交管部门复议。好心救人反受冤屈,这真让倪先生寒心,也伤了当今社会所有善良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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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前几年,媒体对类似事件进行的热议:这个社会有些人到底是怎么啦?难道真是象有人所说的那样:“好事不能做,做了反惹祸”吗?热议的结果还是满满的正能量。现在这件事又上了热搜,很发人深思。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人善人欺天不欺”。这话古话说得非常好。我们为好心的司机这种善良的行为点赞,社会需要正能量,需要人的本性善良,任何时候传统美德都不能缺失。倪先生这种善举理应受到表扬和奖励。我们谴责那些心理扭曲,违背良心说瞎话,栽赃诬陷别人的人,理应付出代价,被救人及其家属不讲道德,反而讹诈施救者,如果构成犯罪,一定要论罪惩处,决不能对这种忘恩负义的姑息迁就。以更好地弘扬正气,营造见义勇为,善心积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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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人摔倒,好心货车司机扶起老人却被冤枉,最终货车司机垫付2000块钱医药费,还好事发路口有监控,交警判定:货车司机没有任何责任!可事后家属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当天,货车司机正在倒车,等到倒完车,他听到扑通一声,下车查看,是一名老人倒在了路边的水沟里。但其实事发后调取监控,可以看到,并不是司机撞了老人,而是公路有点斜坡,老人自己不慎摔倒。

这名老人84岁,是一名孤寡老人。当天正好老人的侄女路过,一口咬定,老人是被货车司机撞倒的。送往医院时,老人侄女说自己没钱,让货车司机垫付了2000块。

最后亏得有监控,交警判定货车司机无责任。但是,老人的家属,没有说一句对不起。就不了了之。货车司机很委屈:不求你说感谢,但是至少说声对不起。

有的时候,人的良心是坏的。他就没办法用道德约束自己。尤其像老人的侄女,这类人,她就是想讹人。能讹一点是一点。讹不到自己也不亏。

还好现在到处都是监控,不然又是一个冤案。

江苏常州的倪先生正在倒车的时侯,一个老人骑着三轮车从旁边经过。结果老人在转弯的时候摔倒,人家倪先生二话不说,下车把老人扶起来。这时候老人的侄女经过,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把老人撞倒的。并且,她逼着倪先生把老人送去医院,并且还逼着倪先生把医院的押金2000元交了。

倪先生当然不会这么屈从,他当时没有和老人以及家属较劲,而是以救人为主。等老人在医院得到了治疗,他就到交警队,要求调取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交警调出录像以后,正式告知,从监控里看,倪先生并没有责任,是老人自己摔倒的,且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我们说,老人摔倒应不应该扶,这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认为,就算是明知要被冤枉,我们也要扶。因为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老人摔倒,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们不扶老人可能就会丧命。人命重于一切,即便我们要被冤枉,也要去扶,因为我们还有一个良心会不会受谴责的问题呢。

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法律执行机构,也应该对这个现象有一个说法。比如,家属有意的冤枉好心人,可不可以使其构成犯罪。也就是说,能不能归为讹诈罪。其实不用处理得很厉害,只需拘留十五天以上,就会使他们后悔,对以后的这类行为将会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就说这件事吧,倪先生还算是比较依靠法律的,可人家交警已经都认定了事故和司机无关。可家属还是要认为是倪先生把老人撞倒的。那么,做好事的倪先生现在是处于法律系统之外的弱者。他不能要回自己被强迫交的住院押金。而此时老人的侄女看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却推脱说,这件事和自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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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这次是货车司机倪兴响扶起摔倒的了老人反被冤枉撞人,幸亏交警最后找到视频还了倪先生清白。这样的事情让人气愤,全国已经多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对于诬陷讹诈者应该严格依法追责。先去梳理下这件事情吧。

近日,江苏常州的货车司机倪兴响遇见了烦心事情,家人责怪他是多管闲事。到底遇见了什么事情了?原来倪先生在一家厂门口倒车的时候发现前面有一个骑着三轮车的老人摔倒了。倪先生赶紧上前帮忙将老人扶了上来。这个时候老人的侄女刚好路过,可是她不仅没有感激,还一口咬定就是倪先生撞到的老人。老人的侄女逼着倪先生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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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医院,老人的侄女说没有钱,逼着倪先生又垫付了2000元的医药费。摔倒的老人已经84岁了,倪先生担心老人所以还是交了医药费,但是事后觉得自己太委屈了,明明是做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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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去找了相关部门,很幸运的是这个路段是有监控摄像头的。民警调取现场录像详细查看后,确定倪先生并没有撞到老人的三轮车。交警认定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还了倪先生清白。也就是说老人是自己摔倒了,倪先生是做好事了。

很多人都认为老人的家属应该感谢倪先生道歉了吧,但是并没有。老人的这个侄女最初说自己是当家人,现在的态度是:“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这个态度说白了就是不想给倪先生还钱吧,看老人家属的这个态度,估计倪先生垫付的钱靠自己是很难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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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监控的佐证下,事情才真相大白,要是没有监控怎么办?现在很多人都抱怨没人做好事情,却忘记了很多如倪先生见义勇为后都被诬陷了。 人摔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要是倒了,怎么扶起来了?个人觉得不能一直让做好事情的人寒心,诬陷的人要付出代价。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诬陷讹诈者应该严格依法追责。

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人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近日,江苏常州一位84岁的老人,骑着三轮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路边沟里。过路的货车司机倪兴响见老人可怜,便好心将其扶了起来;这一幕刚好被老人家属侄女看到,正常情况下家属都应该会非常感谢,可这位家属侄女却反咬一口,坚持说老人就是货车司机倪兴响撞倒的,还逼着倪师傅将老人送往医院,并且强迫倪师傅垫付了2000元钱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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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救人反而被冤枉,倪兴响越想越憋屈,幸好这个路口有监控可以帮他作证。 监控上清清楚楚记录了,倪兴响在倒车的时候老人骑着三轮车过马路,然后摔到了路旁的排水沟里;交警也说:“货车司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当倪师傅问起这个事情怎么办时,老人家属侄女居然想赖账,她毫无责任感地说: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遇到这种货色该怎么办?难道就任其逍遥法外吗?以后还有谁再愿意见义勇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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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在网上被传开以后,很快就引来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其中有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现在的好事真的不能干,尤其是像这种老人摔倒的事情,有多远就躲多远”。还有一些网友称:“现在有监控都这样了,要是没有监控呢?倪先生岂不是就脱不了干系了”?更有网友说:“像这种诬陷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以弘扬社会正气,不能放任宵小胡作非为”,笔者也十分赞同最后这位网友的基本观点,我们不能纵容小人,让英雄们委屈和冤枉,好心必须得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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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老人摔倒,到底该不该伸出援助之手扶起来呢?笔者觉得应该弘扬社会正能量,倡导助人为乐好风气,而不是助纣为虐。还记得那个令人恶心的法庭问责吗?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公交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而扶老人的小伙彭宇,却被老太指定为撞人者,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在一审中,法官依据推理判彭宇败诉,赔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同时法官的那一句经典问责犹响在耳“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样的问责,令人彻骨冰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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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人扶起反被冤枉”,这样的操蛋恶心事再也不允许发生了,发现一起,就应该更加严厉处罚一起,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应该得到法律的尊敬和维护!

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又再次上演,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冤枉,这样的事情何时才能销声匿迹。

江苏常州货车司机倪先生往厂门口倒车时,看到车前拐弯处一骑轮车的老人摔进水沟里。他赶忙倒挺好吃车并喊厂长一起将老人扶了上来。恰巧老人侄女路过,不问青红皂白便认为是倪先生撞的。并逼着倪先生将老人送到医院,又以没带钱为由,让你先生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

从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老人到底是自己摔的还是倪先生撞的,暂时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老人的侄女是否看到了老人摔倒的整个过程,不得而知。但在事情尚不明确的状况下,老人侄女便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撞的,显然不合适。而且,也没有理由让倪先生垫付医药费。那么到底是不是倪先生撞的呢。

好在现场有监控摄像头,民警在调取现场录像详细查看后,确定老人是自己摔的,并没有撞到倪先生的车,与倪先生没有关系。认定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在现场监控的佐证下,终于真相大白,倪先生是完完全全的见义勇为做好事。这位老人已经84岁高龄,根本经不住那么一摔,倪先生的善举也算是救了老人一命。而对于倪先生来说。算是幸运的,现场监控为他洗清了冤屈。既然事情原委已经清晰,那老人家属应该归还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而老人家属又是怎么做的呢,接着往下看。

据倪先生反映,事故弄清楚后,老人家属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而且转脸又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并表示:“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但在最初时却称,这个家是她当家的。可据了解,这位老人姓许,是一位孤寡老人。

事故最初,老人的侄女积极参与此事。但在事情弄清楚后,老人的侄女又极力与此是摆脱干系。从最初的“当家的”演变成了之后的“与我无关”,前后的表现截然不同,判若两人,无疑是在躲避归还倪先生之前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从最初的有利可图到最后的无利又贴钱,导致了老人家属前后态度的变化。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能否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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