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跳水大爷以前都是干啥的?
都是各行各业的退休人员。
天津跳水大爷大部分都是退休人员。他们想让自己的退休生活过得丰富多彩一些,自发地组成的跳水队。他们都是跳水十分专业的老人,跳水技术很不错的。
天津跳水大爷叫什么?
天津跳水大爷,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群60岁左右的人在海河表演跳水的活动。
大爷们的跳水方式颇具特色,跳水前会有开场白,并与现场观众互动,幽默风趣,伴随着一声声的惊叹声或赞扬声,他们或前空翻或后空翻跳入水中,姿势各异,场面火爆。
为什么大爷喜欢跳水?
大爷喜欢跳水可能有几个原因。
首先,跳水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刺激性的运动,可以给他带来兴奋和满足感。
其次,跳水可以锻炼大爷的身体素质,包括平衡、柔韧性和协调性,有助于保持身体健康。
此外,跳水也是一种表演性的运动,大爷可能享受在观众面前展示自己的技巧和优雅动作。
最后,跳水也是一种社交活动,大爷可以与其他跳水爱好者一起训练和比赛,建立友谊和团队精神。总之,大爷喜欢跳水可能是因为它的挑战性、身体锻炼、表演性和社交性等多重原因。
老汉跳河救人拒感谢费,发现手机进水后想“报销”,你怎么看?
老人这个要求非常合理,也于法有据,被救的人应该给老人补偿一个手机,190元,老人也非常厚道。
老人能够跳河救人,这是第一个优秀品质,值得褒奖,见义勇为,侠之大者,可敬可佩可叹,扶危救困,方为国人之良好品德,这点上,必须点赞。
第二个优秀品质是谢绝酬谢,救人于危难,不是为了报酬,这也是侠义之为,谢绝报酬更显男人本色,这点也绝不是夸张的溢美之辞,而是应该得的中肯评价。
其实,他完全可以收下报酬,这也是对救人者救人一命的感谢,也是心意,可以收下,但目前似乎有两个道德绑架,第一要做好事不留名,第二要救人不收报酬,这是不对的。
第三,对于损坏的手机申请补偿,一码归一码,行为合法,襟怀坦荡,非常好,这不是出尔反尔,而是就事论事,分的清楚,活的明白,朴实厚道,我再给点赞。
被救之人,如果给老人买一个2000元左右的手机,这就是江湖上的一段佳话。
于情于法老人要求报销都非常正当,责怪老人完全是道德绑架
看见问答,很奇怪的是,面对如此的救人行为,为什么还有人一本正经的责怪老人反复无常,索要费用?
说这话的人,想下你自己,有勇气跳河救人吗,我估计你平时老人倒地上你都不敢扶一下。
说正事,无可厚非,老人这样的行为绝对属于“见义勇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见义勇为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是可以要求受益人进行补偿的。
老人是因为救人才导致的手机进水,而且仅仅只要求报销手机,并没有做其他行为,难道这不是很正当吗?
在我们的社会中,很多人不做好事都会归结成一个理由,那就是我自己都过成这样,我还怎么顾及别人。
第一,60岁的年龄,不是年轻小伙子,老人毅然决然跳河救人值得倾佩
老人救人,仅仅是因为看见有人落水,就下去救人,这样的无私行为难道不值得倾佩。
第二,拒绝感谢费,说明救人目的单纯,60岁还拉货,用着190手机,说明老人家境很一般
如果老人真的如回答中,不少人说的阴暗,别人完全可以直接收感谢费,之所以他要求报销手机,是后期才发现手机有问题。
因此才要求报销,很多人大言不惭认为没必要这样做。
却不想下,你家里什么经济状况,别人什么经济状况,60岁很多人都退休了,老人还在拉货,很多人都用的智能手机了,老人用的是老人机。
为魏梅兵老人点赞,其要求“报销”手机款的行为非但不损其人格魅力,反而越发显示其坦诚!
事件回顾
事发地浙江绍兴。今年60岁的魏梅兵是湖北人,在绍兴打工近20年,以拉货为生,月收入三四千元。3月29日上午,老人送货途中,发现有女子在水中呼叫救命,老人赶紧下水,与其他两名路人一起将人救起。
女子获救后,掏出200元感谢老人,但被老人婉拒了。老人回家后,发现手机因为救人时进水而无法使用,于是花了190元买了部新手机。
后来,老人找到当地媒体,希望能够找到被救女子,帮自己报销购机款。
不是敲诈
老人一再强调,自己不是敲诈。我想说,魏老爷子,您实在多虑了,只要是具有正常心智的人都会理解您的,有谁会在拒绝200元感谢费之后,又出来敲诈区区190元呢?假如老人真的要敲诈,难道不会重新买个4、5000元的好一点的手机吗?
但是世界这么大,总有一些狗眼看人低之人,认为老人别有用心,这些人自己心地黑暗,以己度人,认为别人也跟他们一样!
无可厚非
说实话,老人太实诚了,难得的好人,必须加以宣传!
对于老人来讲,下水救人不是为了得到报酬,也不是为了出名,救人就是救人,很单纯的。虽然不要报酬,但总不能让老人担了风险,出了力,还要承担救人造成的损失吧?
作为一个三轮车夫,凭自己的劳动赚取生活费用,我觉得很光荣,但是所得毕竟很少。190元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就是两包烟,一顿饭钱,但对老人来说,需要付出几天的体力劳动才能获得这点收入,所以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而且老人此举,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老人因为救人才损坏的手机,这并不是索要报酬,所以这个要求不过分。
据了解,60岁的魏梅兵是湖北人,在绍兴打工近20年,在浙江绍兴轻纺城以电动三轮车拉货为生,月收入约三四千元。3月29日上午,他在拉货时听到十几米远的河边有人喊救命,过去一看,一名女子在水中挣扎。 为老人救起了这位女子,女子当时打算给他200元作为报酬,但是被老人拒绝了。
回家后,老人发现自己的手机在救人时进了水,没法再用,没有手机可不行,没办法只能花190元买了个新的。
随后,老人联系当地媒体,希望找到被救的女子,“报销”换手机的钱。 老人表示,救人是小事,不用给钱,但手机坏了,如果她能看到新闻,最好给我‘报销’一下。
老人也再三表示自己并不是趁机敲诈,进水坏掉的手机是200来块钱买的,这个新手机花了190元,只要能给报销这190元就可以了。
对于老人救人这件事,我们真的要为他点赞,这才是默默无闻的英雄。即便老人要求报销更换手机费用,其实很多人都能够释然,做了好事,却没想到自己的手机进水坏掉了。老人拉货,一个月赚点钱不容易。所以对于这190块钱很是心疼。即便有这样的要求可以说并不算过分。
而落水的女子,老人救了你的生命,和生命比起来这点真的不算什么。而且从报道来看,憨厚的老人并没有勒索的意思,如果是勒索,当时可能就会接受夫妻俩的报酬。希望这位被救的女子能够联系老人。
跳水救人彰显正义,拒收感谢费透露出淳朴,想要对方报销损坏的手机更是合情合理。
先要给60岁的魏梅兵老人点赞!跳水救人见义勇为是大善之举!
60岁的魏梅兵在浙江绍兴轻纺城以电动三轮车拉货为生,每月收入并不高。3月29日上午,他在拉货时听到有人喊救命,于是跳河救起一名落水的中年女子,还婉拒对方给的200元感谢费。回家后,魏梅兵才发现手机在救人时进了水,没法再用,只好花190元又买了个新的。随后,他联系当地媒体,希望找到被救女子,“报销”换手机的钱。(来源:澎湃新闻)
看了这样的新闻报道,除了为老人点赞,我还要由衷的为淳朴善良的劳动人民点赞!魏梅兵身上有着基层劳动者最实在真性情。
另外我也有一个疑问,额,这个,话说被救者200元感谢费是怎么拿得出手的……
而且也没有留下救命恩人的联系方式,这种做法好像不太妥吧。
4月9日,魏梅兵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再三表示自己不是趁机敲诈,“坏了的手机是花200来块买的,新买的手机190元,只要给我190元够了。”
而他的要求再正常不过,即便是如此合理的要求魏梅兵也是思虑再三才提出的。他认为手机是因为跳河坏的,而当时看到被救者夫妇开的是奔驰车,条件应该不差。他还说,如果能拿回190元很好,真的没了就算了,对方应该是还没有看到新闻报道吧。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举双手赞成这种淳朴善良合情合理的要求。
不要200元的酬谢,是因为他打心底里认为救人是天经地义的。希望对方报销190元的手机钱,是因为他认理儿,而且是在考虑了对方的经济条件能承受之后才提出的合理要求。甚至他为对方现在也没联系到自己都找好了善意的理由——对方可能没看到新闻。
我倒是真诚的希望被救者能够快点联系魏梅兵老人,知恩图报是做人根本。虽然老人家都不一定图什么回报,但你们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却十分重要。我也希望你们是没有看到新闻,如果看到新闻请第一时间联系魏梅兵老人吧。
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了,正义的善良的品格和行为就应该受到更多的赞誉和褒奖。不仅仅是精神上的,还要有物质上的。
文/夜雨如书(悟空问答原创首发)
天津跳水大爷跳的是什么河?
是海河。
之所以天津人喜欢往海河里面跳,主要的原因在于,海河两岸具备了这样的跳水条件,有相应的高度,拥有很多的平台,特别是很多人喜欢从桥上往下跳,但是这种跳水肯定是存在很大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