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贩毒一律死刑,能否彻底解决毒品问题?
杜绝毒品的泛滥,首先捣毁制毒集团,剿灭毒品的生产基地,同时清除提供毒品原材料的商家。
毒品的流通,全靠一条链运行,才能达到销售渠道的目的,由制造生产继而转手贩卖,再由下家接收,一步步进入吸毒人手里。
毒品的危害,令到多少家庭妻离子散,人财两空,严重摧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涉及面之广令人发指。
吸食毒品人员,因消费不起昂贵的毒品费用,一旦毒瘾发作,偷鸡摸狗,抢劫杀人样样俱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缉毒先锋排除万难,不顾个人安危,跟踪勘察摸底,掌握犯罪分子的制毒窝点,捣毁消灭制毒集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毒品的死灰复燃,屡次三番出现,只因制毒贩毒利润率高,不法分子继而 铤而走险,继续犯罪,增加了缉毒先锋的难度,缉毒队最后通过不懈努力,战胜困难,围剿消灭一个个窝点,大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清除社会的毒瘤,营造和谐共生的社会风貌。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杀人偿命还会杀人的,有人活的很好还会自杀的,别说人了国与国之间还是这样的,制作核武器的目的是什么?实际就是能毁灭人类的。为了自己利益可以不顾一切。这就是人类的本性。
这个问题有点沉重。首先,什么是毒品?毒品和药品存在着交叉,是否是毒品世界各国认定标准也不完全一致。比如复方止咳水,具有很好的镇咳作用,但是也可能被滥用。其次,死刑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否则世界上就不可能有犯罪存在了。如果死刑用的太多,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吓,如果有很多人确定的知道自己死亡的结果,那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最后,毒品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要消灭毒品,需要综合施策,毒品大部分和药品具有同源性,包括海洛因冰毒一开始都是被当作药研制。所以最重要的是让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性,知道什么样的物品是毒品,加强自身保护,再者,要控制制毒物品的流通,此外,就是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人人如朝阳群众一般,吸贩毒分子将无所遁形!
非常困难,贩毒的利润极高,总会会有些人为了更高的利益铤而走险,且吸毒极大的瘾,这样双方都有市场,想彻底杜绝,很难!除非有其他比贩毒造毒来钱快且风险小的利润点代替。
贩毒超过十公斤会判死刑吗?
贩毒超过十公斤,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毒抓到枪毙?
贩毒抓到,按照数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贩毒数量特别巨大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 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